关于转发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放教育招生的声明

时间:2022-07-18浏览:10设置

近期,我校发现社会上有个别机构和个人假冒我校名义通过网络、宣传单、微信、微博、抖音、短信等方式,发布与我校办学组织体系总部、分部、学院、学习中心相关的虚假招生宣传和广告,为维护我校声誉,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,现就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招生有关事项声明如下:

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、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、以“互联网+”为特征、面向全国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。学校总部设在北京,由45个分部及3700余个学习中心组成的办学网络立体覆盖全国城乡。学校官方网站为:http://www.ouchn.edu.cn/,通过“国家开放大学阳光招生服务平台”(http://sun.zs.ouchn.edu.cn/)及“国家开放大学招生”微信公众号(OUCZBZSB)对具备招生资格的分部、学院及学习中心分别予以公示。

我校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学生,应到我校总部及分部(学院)官方网站公布的正规学习中心进行报名和学习。切勿轻信“无需学习”“无需上课”等虚假宣传;报名材料及前置学历资格应真实有效,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学籍,学历教育不存在“无门槛入学”;学习过程中应诚实守信,切勿相信网络上“快速取证”“免考包过”“考不过退款”等虚假承诺,谨防上当受骗;考试过程中应当遵纪守法,切勿采取“代考/替考”“传答案”等作弊行为,不得触犯校规校纪。

对于利用网络、微信、微博、抖音、短信等媒介手段伪造、传播谣言的相关机构和个人,我校将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;涉嫌犯罪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我校将尽最大的努力切实保护我校学生的合法权益,维护学校和办学组织体系的品牌和声誉。

请广大学生提高警惕,根据以上声明认真甄别,谨防上当。

特此声明!

(国家开放大学  2022年7月)


返回原图
/